追問
問題1
全市橋梁由誰來管理?
北青報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本市立交橋和天橋的橋梁建設、養護和管理歸屬大概分為三類。管理方包括市交通委路政局、區縣政府,還有部分市場投資建設的橋梁可以委托管理公司管理。
按照目前的管理歸屬,市級道路二環路和二環內及部分放射線的天橋、立交橋的結構養護歸養護集團,三四環的天橋、立交橋歸公聯公司,五環及高速路橋梁歸首發集團。
區級道路則由各區縣進行管理。還有部分天橋是社會投資,如有部分商場自己投資建設天橋,作為產權單位,他們可以自行委托管理公司進行管理。
據了解,目前已經撤銷的市政工程處曾經管理了本市城區80%-90%的大小橋梁。當年的市政管委、建委也都曾經是部分橋梁的管理方。后來幾經改革變化,2007年原來的事業單位市政工程處變身為企業性質的市政養護集團,但當初的管理職能并未完全移交。在橋梁管理幾經整合的過程中,保潔職能始終不在上述單位職權范圍內。
問題2
過街天橋由誰來清掃?
北青報記者從市環衛集團市場部了解到,由于環衛作業車輛無法上橋,所以人行天橋的清掃任務都分屬于各區縣環衛中心。
區縣環衛中心又是如何分配天橋的清掃范圍的?豐臺區環衛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據統計,該中心下轄84座人行天橋,其中跨南三環的,除了不屬于該中心管轄的“連心橋”外,有4座。人行天橋的數量是由豐臺區市政市容委劃分下來的,由該中心負責清掃。“哪些過街天橋歸我們掃都有記錄,上午、下午各一名工人值守打掃。”
人行天橋歸各區縣打掃,行車的立交橋呢?這名工作人員介紹,城市主路的立交橋均由環衛集團負責,除此之外的其他立交橋則歸該區環衛中心負責清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