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會稱聯系不到家屬只能報警
劉凡說,報警后,永定路派出所民警聯系了老太太的兒子,幫兩方調解,并讓居委會將被砸壞的門維修,“每一次我都報警,警察也沒辦法。”
八街坊西社區居委會主任代桂春證實上述情況。工作人員查詢社區的備案記錄后表示,這位老太太屬于精神二級殘疾。
“今年初,她來到居委會,往辦公桌上潑屎,把門窗的玻璃砸碎,還把我給打傷了。”代桂春說,這位老太太目前自己居住,兒子在外面住,“剛開始還能聯系到她兒子,后來就聯系不上了。”
代桂春說,社區醫院經常會給這位老太太送藥,“沒有監護人在,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按時吃。”
“我們也很無奈。”永定路街道辦事處殘聯負責人魏女士說,整個街道有約600名精神病人,“那個社區有一名精防醫生,他只負責給病人治療。”往門上潑屎這事,只能去報警,“我們沒權限制精神病人。”
永定路派出所片警閻先生證實,此前曾多次接到劉凡就該問題的報警電話,他一直在和劉凡溝通,但昨天沒有接到報警。
昨日,記者多次撥打當事老太太兒子的手機,均無人接聽。
■ 專家觀點
監護人不履行義務可起訴
北京精防研究所副所長郭紅利說,精神病人的管理,應該由社區醫療機構、公安、民政、財政等多方一起負責,“醫療機構只負責醫治等日常服務,公安部門要確保精神病人不傷害他人”,“其他機構對精神病人沒有約束力,但公安機關有。”
郭紅利認為,老太太的這種行為,已經屬于傷害他人的行為,應該聯系其監護人,將其送往醫療機構治療。“如果她的監護人不履行義務,可以到法院起訴。”
郭紅利說,如果老太太的兒子一直不出面,應該由當地的街道辦事處出面,將老人送到醫療機構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