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過派出所監控錄像,發現當天下午1時許,女兒從學校走出后,坐上一輛往飛云大橋方向的車子。由于飛云大橋附近的監控錄像沒有了,女兒跳江的過程沒有看到。”林先生說,據他事后了解,女兒跳江的原因,可能跟她被“懷疑”偷手機有關。
林先生說,由于學校沒有安排住宿,他女兒租住在一附近出租房內。該出租房是女兒同學A(化名)的母親租的,再轉租給琳琳。平時琳琳住在出租房四樓,而A同學一家租住在三樓。13日那天,A同學的一部手機不見了,懷疑是琳琳偷的。
老師:
生前留下一份遺書
琳琳的班主任陳老師稱,事發當天她不在學校,對于琳琳跳江的具體原因不是很清楚。據陳老師說,15日下午1時許,陳老師曾接到A同學母親的電話,稱自己女兒的手機丟了,要到學校來向琳琳問一些情況。
據A同學家長稱,當時就跟琳琳說“我女兒手機丟了,你也說自己丟了手機,要不我們一起去派出所報警。”琳琳沒有同意,A同學家長就離開了。
“據琳琳同學講,A同學家長離開后不久,琳琳便離開學校。同學們覺得奇怪,便去她課桌邊查看,發現琳琳留下兩行字。”陳老師說,她得知該消息后,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學校發動同學們分頭去找,也向派出所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