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手父親移交保定警方
峰峰被生父楊正氣割喉一事在全省乃至全國范圍都引起了廣泛的關注,石家莊警方也積極處理該案。據了解,事發當天,石家莊市公安局新華公安分局二院警務站接到市局110指揮中心轉警后,立即趕赴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以下簡稱"省二院")調查了解情況。民警看到一名男孩半坐在病床上,脖子上纏著紗布,胸前有血跡,醫護人員正緊張地進行救治。
據報警人介紹,男孩是被父親用菜刀割傷了喉嚨。民警一面囑咐醫生全力搶救,一面在醫生的指引下來到外科縫合室見到了正在縫合傷口的男孩父親楊正氣,他承認是自己用菜刀割傷兒子的喉嚨。楊正氣隨即被民警控制并帶回寧安路派出所。
11月12日,犯罪嫌疑人楊正氣被移交給保定曲陽警方。
此外,省二院胸外科張主任設立的救助賬號也已收到10000多元善款。峰峰嬸嬸也記下了好心人的姓名和電話,她希望向好心人真誠地道一聲"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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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目前雖有相應的保護兒童權利的法律規范 , 但尚未形成系統的兒童保護法律體系 , 更缺少規制兒童虐待的專門立法 , 具體表現為如下三個方面 :
首先 ,宣言式的法律規定缺乏可操作性。憲法83條規定"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民法通則140條規定"婚姻、家庭、老人、母親和兒童受法律保護",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8條也規"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該法第62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 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 ,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 。這種口號式的法律規定,缺乏制裁措施 , 在實踐中猶如一紙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