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說法
院方:孕婦情況危急需就近送醫
“當時打120時,孕婦家人并未提出送沙區某三甲醫院的要求,去之前,我也電話聯系過對方,告知自己是市五院的救護車,對方也沒異議。可到了后,對方突然提出要送沙區醫院。”周紅說,“去沙區醫院至少要半個小時以上,如果在送去的途中發生意外,到時誰來承擔責任?”
市五院急診科主任陳長貴告訴記者,遇到這種情況,一般是救人要緊,選擇就近的醫院送醫,是最明智的選擇。當時醫護人員給孕婦家人進行了解釋,只有其老公聽不進去,其他家人并沒有意見。
警方:打人者懺悔愿賠償傷者損失
記者昨日試著通過求助電話聯系徐先生,但電話無法打通。南岸警方告訴記者,事發后,警方找到了徐先生,將其帶回南坪鎮派出所調查。據徐先生介紹,老婆一直在沙區某三甲醫院進行產檢,所以他才堅持要老婆到該院生孩子。前晚,他喝了不少酒,加上心里著急,失去理智才毆打了護工。對于自己的行為,徐先生后悔不已,并愿意賠償湯儒學,接受警方的處理。
考慮到徐先生的老婆剛生了孩子需要人照顧,作完筆錄后,警方放徐先生回家照顧老婆,但要求其配合警方的調查,隨傳隨到。
市急救中心:派車按就近救急救人原則 此事中,市五院的做法是否妥當?市急救中心宣傳科負責人表示,救護車是一種稀缺的公共資源,在派遣救護車中,根據“就近救急救人”的原則,如果病人的病情十分危急,就指派最近的車輛拉到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一方面讓病人得到及時救治,同時也節約公共資源。如讓救護車跨區域遠距離送病人,一旦當地有人再需要時,容易耽誤對其他病人的救治。市五院的處理方式并無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