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在分娩過程中因病情變化搶救無效死于產房內,親屬竟強行扣留主治醫師、砸毀醫院辦公設施并在醫院大廳內設靈放鞭,嚴重擾亂醫院正常秩序。日前,云溪區人民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曾某、張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今年1月1日上午,一名孕婦到云溪區某醫院進行分娩。當天下午,醫院告知家屬,孕婦在分娩過程中因病情變化經搶救無效在產房死亡。親屬知道后不問事情緣由,便一口咬定是醫院救治不力,于是大鬧醫院。
孕婦的哥哥張某在醫院大聲吵鬧要求醫院承擔責任,并在婦產科辦公室砸壞兩臺辦公電腦。當主治醫生劉某幫死者擦身穿衣后,張某等人又強行將劉某扣留在產房內。因擔心自己勢單力薄,張某打電話邀集了自己的表弟曾某到醫院為其出主意。曾某趕到醫院后,認為只有親屬到醫院鬧,才能多拿賠償款。當晚11時許,死者親屬代表與醫院進行了談判,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于是曾某當即在醫院內安排親屬布置靈堂,辦理后事。
隨后,張某和其他家屬在大廳內燃放鞭炮、燒紙錢,一時間整個大廳煙霧彌漫,導致醫院正常就醫一度停擺。曾某則來到產房,要求再次談判并將醫院領導堵在產房里達半小時。次日凌晨5時許,家屬才同意主治醫生劉某離開產房。但劉某由于扣留時間過長、精神高度緊張造成昏厥,經輸液約2小時才蘇醒。
2日下午,在曾某、張某的帶領下,親屬們在醫院門前公路上拉橫幅,造成交通堵塞約40分鐘。公安機關來到現場維持秩序。當得知民警要將死者尸體轉移到殯儀館時,張某等親屬又極力阻礙執法。
案件移送至云溪區檢察院后,經認真審查,該院認為被告人曾某、張某伙同多名死者親屬在當地人民醫院陳尸鬧事約22個小時,擾亂了醫院的醫療秩序,情節嚴重,致使醫療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應當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向云溪區法院提起公訴.